5月7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通过住房公积金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根据新规,在扬来扬人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贷款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

此外,二孩、二孩以上(不含二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在最高贷款限额基础上分别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双职工申请贷款的,每人单独计算贷款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对照人才层次较高的一方,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扬州市双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对应倍数。该项人才支持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经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类级别有关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或相应学位的六类在扬来扬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扬州市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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