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月24日发布《九江市中心城区申领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下同)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九江市户籍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5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后凭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此外,在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二手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对购买业主给予50%的财政补贴。契税实行先征后补。
补贴措施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两条补贴措施可同时适用,如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退房,应当退还享受的相应补贴。期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