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要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金融服务。

自2022年6月10日起,湛江辖区银行机构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参考全省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利率水平。加大对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支持,贷款最长年限增加至30年。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确定按揭标准,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和满足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购买、装修改造、运营管理、交易结算等金融服务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基础上,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督促涉险房地产企业积极自救化险,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和项目推介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保交楼”。支持金融机构为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出让、兼并收购提供债券发行、融资顾问等服务。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风险处置项目的兼并收购。

关键词: 湛江银行机构首次购买个人住房贷款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