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济南市已筹集了96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新增房源7.66万套(间)。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此次筹集有效增加了住房租赁市场7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的房源供给。同时,根据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济南市将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0.5万套(间)。

为规范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认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了《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标准、流程等。

《实施细则》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认定分为既有项目和新实施项目。既有项目指已建成或在建的租赁住房项目,符合国有居住用地(含租赁住房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竞建公有房(作为安置用房的除外)及商品住房配建、因企业搬迁或破产等原因造成闲置的社会组织自建公租房等五种条件的,建设单位可申请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

新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指未办理施工许可的租赁住房项目。利用产业(工业)园区厂前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空闲用地、国有居住用地(含租赁住房用地)、商业商务用地及城中村生活保障房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改建、用作租赁住房的各级政府闲置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项目,建设单位可申请认定。

关键词: 济南市筹集96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新增房源7.66万套 住房租赁市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