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近日发布公告称,将于2022年5月5日至31日开展第三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公告指出,本次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是指跨国公司设立的地区总部和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
其中,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是指境外注册的母公司在深设立,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以上区域内企业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唯一总机构;跨国公司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则是指未达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标准,但实际承担了境外母公司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以上区域内拓展研发、销售、贸易、结算、数据等功能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
此前深圳已有两批共35家企业获得此认定,包括沃尔玛、凯为医疗、伟创力、港华投资等35家企业。而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深圳将按其新设或增资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实行分档奖励,规模在300至600万元人民币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