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扣满12分重获驾照难度加大

至少要参加7至30天每天至少3小时的相关安全知识学习,情节严重学习期最长可达120天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及以上的驾驶人,必须到公安交管部门参加学习和教育,通过考试后才能领回驾驶证。记者昨日获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施行后,对满分学习考试制度进行了调整,满分学习时间最长可达120天。

上午11点,在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中心,市民邓先生刚结束满分教育学习,他说去年因酒后驾驶被暂扣驾驶证,一下子被扣了12分,最近开启了满分学习之路,每天至少学习3小时。“以后一定要遵守交规,满分后线上要学习,现场也需要学习,要按时完成,太漫长了,跟上学一样。”他说。

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3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与此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7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60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30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120天。

“满分学习以前只有现场学习和网络学习,目前又增加自主学习方式。”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处驾驶人管理科警务技术一级主管赵学锋介绍。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5天,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2天。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等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10天,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5天。满分学习的剩余天数通过自主学习完成。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驾驶人单日连续参加现场学习超过3小时或者参加网络学习时间累计超过3小时的,按照一天计入累计学习天数。同日既参加现场学习又参加网络学习的,学习天数不累积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在学习地参加考试。目前,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平台2种方式申请满分教育学习。考试不合格的,十日之后才能重新约考。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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