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印发了《光明区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推出20条硬措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切实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四多四少”方式便企、利企、助企、惠企,《措施》主要围绕前端审批便企、后端监管利企、全程服务助企、全面措施惠企四个方面。一起来看具体内容吧:


(相关资料图)

前端便企

让政务数据多跑路、企业审批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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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程网办行政许可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许可结果(证照等)通过邮寄送达,实现审批“不见面”、企业“零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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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即办件比例超七成

大幅缩减审批时限,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排污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1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即到即办,即办件比例超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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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断简化豁免环评

执行《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进一步扩大环评备案和豁免范围,实现45类项目环评手续由审批类简化降级为备案类,91类项目豁免环评手续。执行《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28号),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前可先行开展三通一平等工作,为早开工、早投产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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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域推进区域环评

在光明科学城核心启动区试点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并分阶段在科学城全域、光明区全域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将环评从企业购买服务转变为政府提供服务。区域环评成果落地后,对评价区域内的项目实行环评差别化管理,对未纳入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的项目,只需承诺执行所在单元环境管理清单要求即可落地,豁免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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