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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强
药品网售新规来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药品网售,不仅便民购药,还有益于平抑药价,在化解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有医无药”困局的过程中,更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不过,随着药品网售活动的日趋活跃,乱象也随之而来。一些网上药店不仅存在销售精神药品等网络禁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违规开展互联网首诊、电子处方不真实不规范、促销处方药等网售乱象也是屡见不鲜。
部分唯利是图的网上药店置人民生命健康于不顾,成了害群之马,也动摇了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一时间,禁止药品网售,成为舆论拉锯争议的焦点。
《办法》的发布,意味着靴子落地,有关药品网售的热点问题,得到了明确答案。《办法》对药品网售是采取了大禹治水的办法:“堵”不如“疏”。对于第三方平台、处方药网售不作禁止。这是一种科学、务实、开放、负责任的态度。
药品网售并没有“原罪”,创新服务模式,严格监管,才是清除药品网售乱象的根本之道。《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为药品网售列出了“负面清单”;明确第三方平台网上售药要有药学技术人员把关,明确处方药网售实行实名制,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一项项管理措施,明确了责任,划定了红线,对治理药品网售乱象极富针对性,有釜底抽薪之效,充分体现了“将人民的生命健康权利放在第一位”。
《办法》对于药品网售是重大利好。药品网售经营企业、平台当抓紧时间窗口,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使之与新规相适应,以更大的责任感,守住药品安全关口,把握自身发展良机,也为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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