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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广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提出10项具体措施。广东落实国家提标要求,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元。
该10项具体措施包括: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合理提高筹资标准、健全待遇保障机制、着力促进制度规范统一、织密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持续深化医保支付管理、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和价格管理工作、强化基金监管和运行分析、健全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等。据悉,广东将加大参保扩面宣传力度,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并落实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对于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广东要求,按规定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鼓励将新生儿参保等与就医过程紧密相关的事项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此外,广东将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全面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对中医优势门诊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省级集采药品品种数累计超过350个,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5个以上。2022年底前,广东将统一规范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和制度名称。并且持续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深化应用,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等领域探索合作机制。
关键词: 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