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9月26日讯(晶报记者 邓媛 通讯员 黄平涛)水,是生命之源。深圳是个严重缺水的城市,除鼓励市民及企事业单位在用水之时主动节约,污水资源化利用也是减少污水、提升水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自2019年以来,盐田区通过实施排水管理进小区,全面强化排水户的监管,实现辖区水环境优中有升。

然而,盐田区建筑业的用水总量随建设数量的攀升而逐年增加,污水排放量也随之增加,尤其是施工阶段对于水资源的消耗。2020年,盐田区建筑用水总量329.5万立方米,较2019年增加16.8%,占总用水量11.49%;2021年建筑用水总量447.45万立方米,较2020年增加35.8%,占总用水量14.93%。由于目前缺少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导致普遍存在建筑过程中用水量较大、用水量难以准确计量、用水方式粗放、浪费水现象严重、节水管理不健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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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建筑项目用水节水管理,盐田区水务局、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建筑项目节水管理十项措施”,要求建筑项目必须严格落实用水量定额标准及项目建设“节水三同时”,还强调必须合理设置场地供水管网、设置工地用水计量设施、采用节水型器具、建立用水台账管理制度及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此外,还要求必须提升水循环利用率、强化混凝土养护节水管理及实行建设项目节水措施告示牌制度。

据悉,未来盐田区将持续推动盐田区节水十条措施落到实处,打造建筑项目节水示范项目,推广至全区,进一步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巩固提升“产业兴盐”“绿色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让绿水青山颜值更高、金山银山成色更足,推动节水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建筑项目节水管理十项措施

必须严格落实用水定额标准

房屋建筑业砖混结构建设项目用水应严格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定额标准0.65m3/m2,即房屋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用水量控制在0.65立方米以内。建筑项目生活区用水应严格执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定额标准150L/(人·d),即每人日用水量控制在150升以内。

必须落实项目建设“节水三同时”

建设单位应确保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合理设计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包括用水器具、工艺、设备、计量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等,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根据项目设计用水量,报送市水务局或区水务局备案;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约用水设施设计方案施工,确保节约用水设施建设质量,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必须合理设置场地供水管网

施工单位应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办公区临时用水布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用水量设置供水管网,铺设管道时,避开施工主要道路或加工厂区,处理好管道间的连接。

必须设置工地用水计量设施

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分性质、分用途设置符合国家现行节水标准的计量水表,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分别装设水表计量。

必须采用节水型器具

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生活用水应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确保节水器具配置率100%。盥洗池、卫生间采用节水型水龙头,大

便器采用低水量冲洗器或缓闭冲洗阀,小便器采用节水型小便器,并在用水点处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必须建立用水台账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用水获批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用水管理、巡查及维护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抄表形成用水台账,并进行分析、对比各区域用水情况,用水异常或管网漏损,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必须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

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旅馆、饭店和高层住宅以及建筑面积超过四万平方米的其他建筑物和建筑群应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

必须提升水循环利用率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推广分散式污水利用,将建筑施工废水收集回沉淀池,再使用泥水分离器等设备实现施工废水循环回用。同时,在建设排水沉淀池时,应充分考虑废水循环利用,确保水循环利用率。车辆冲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以及生活区冲厕用水应全部使用循环水。

必须强化混凝土养护节水管理

建筑工地混凝土浇筑后,应设置临时围挡和铺设保湿养护膜,并采用节水型混凝土养护剂,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优先使用基坑积水或雨水,严禁无措施的浇水养护混凝土。

必须实行建设项目节水措施告示牌制度

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将建筑项目采取的节水措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情况制作告示牌进行公示,并设置在醒目位置,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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