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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0月19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苑伟斌)近日,《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根据征求意见稿,深圳拟把种业、数字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技推广以及农业设施装备等类型农业企业,纳入龙头企业申报范围,壮大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队伍。

近年来,深圳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由2017年的100家扩展至2021年的173家。同时,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净值约218.99亿元,年销售收入约2197.77亿元, 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有31家。

农业龙头企业是深圳“菜篮子”工程建设主力军。截至2021年底,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在市外自建生产基地41.99万亩,订单生产基地143.51万亩,产品涉及蔬菜、水果、畜禽、蛋奶等多种品类,在“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茶罐子”保障供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业龙头企业还通过建设生产基地、产销对接等方式,拓宽了广西、河源、汕尾等扶贫协作地区的农产品销售市场。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累计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18.6万吨,金额10.68亿元,建设28个农产品示范基地项目,带动200万贫困人口脱贫。

上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结合深圳实际,适当调低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增加企业注册年限、基地、总资产报酬率和提交产业化发展情况报告的要求,对企业竞争力的加分细则进行梳理,合理调整各部分评分分值比例,重点突出企业的综合实力,鼓励更多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壮大深圳农业产业化队伍。

关键词: 农业龙头企业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