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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1月19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11月18日,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今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据介绍,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包括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以及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外的其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仍为75%的企业。

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目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关键词: 科技创新 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