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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1月28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近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2017-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政策效果和资金安全,深圳计划开展2017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申报。

在补助对象方面,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原则上由单一企业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建设企业在深圳累计建设的充电设施总功率达到8000千瓦,方可申请补贴。同一建设企业首次申领补贴后新增建设总功率达到3000千瓦,可再次申请。各区(新区)初审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

在补贴标准方面,《通知》提出,深圳根据充电设施设备类型、装机功率等对企业建设充电设施进行补贴。其中,2017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为,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

2018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为,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千瓦及以上)给予3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千瓦以下)给予200元/千瓦补贴。

2019年至2020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为,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千瓦建设补贴;对40千瓦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千瓦建设补贴,40千瓦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千瓦建设补贴。

关键词: 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