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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2月11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张玮玮)12月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恶性低价竞争行为查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发布,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是全国首个专门就律师行业恶性低价竞争行为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规则,对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元提供整年法律顾问”“涉案金额1500万元收5000元律师费”……随着律师行业快速发展,近年来法律行业内的恶性低价竞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容易出现服务质量下降,更易导致竞争机制扭曲、竞争秩序混乱。对此,深圳律协建章立制加以规范,禁止会员恶性低价承揽、争揽业务,鼓励和保护律师、律所之间的公平竞争,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引导全市律师、律所制订公平合理的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优化全市律师执业环境,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规则》共十八条,明确了恶性低价竞争行为的定义,专门设立了由律协全体理事和秘书长构成的审查委员会,规定了对涉嫌构成恶性低价竞争行为的案件由深圳律协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委进行立案和调查,案件调查后需要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由审查委委员参与听证后以不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超过二分之一认为构成方可认定。被认定为恶性低价竞争行为的会员,将受到行业处分和处理。其中还对审查委委员的回避制度以及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服申请复查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据悉,深圳律协是全国首个将“恶性低价竞争行为”明确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配套查处规则加以约束的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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