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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安全生产,综合考虑城市应急安全信息化领域业务需求,编制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数据规范第1部分:信息资源目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数据规范第2部分:数据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数据规范第3部分:代码集》等3部地方推荐标准文件(以下简称《规范》),经过专家评审、标准修改等程序,已于2022年12月28日发布,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规范》旨在系统性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聚焦标准体系边界扩展以及新技术标准的发展和纳入。《规范》第一部分规定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码规则、资源目录清单、目录内容等,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以及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规范》第二部分规定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的公共数据元、数据元描述、数据元的数据类型和数据格式等,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以及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规范》第三部分规定了深圳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的代码集描述,包括其编码规则、属性、公共代码目录以及业务代码目录,适用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安委会成员单位等安全生产监管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以及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
《规范》以能用、管用、好用为目的,依托全市“1+11+N”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和“智慧应急”建设,推进公共安全主题库、城市应急主题库落地实施,建立统一、完整的应急管理网络信息体系标准体系,是我市进一步加强“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以“标准先行”的理念更好地服务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