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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前期试点改革流程机制的基础上,加快信息化开发成果的应用,在“融平台”上线两级法院执行立案前督促及和解履行工作平台,为深圳法院系统试行该项改革的立案和执行人员提供定纷止争的“新利器”,促进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实现,努力帮助被申请人避免强制执行,提升司法服务效能。
据了解,该项改革机制及上线的工作平台具有三大优势。首先快速完成财产查控。该平台实现了与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鹰眼综合应用平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的数据集成,有利于加快财产查控的实施和反馈结果的汇总分析处理,加快创造强制实现生效裁判确定权利义务内容的条件,加快反规避执行,督促被申请人主动履行。
其次,督促和解无缝衔接。在执行立案前督促及和解履行工作试行流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其权利义务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在移送强制执行立案前达成和解,通过履行和解协议或者撤回执行申请,在执行立案前切实解决纠纷争议。该平台实现了督促及和解流程的切换衔接。
最后提前实现繁简分流。此次上线的平台将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提前到执行立案前。根据执行前财产保全的结果是否需要估价处置财产,立案时直接确定快速执行案件和普通执行案件并分配快执团队或普执团队承办人。实现立案、分案、繁简分流3个环节合并,提前将执行案件快慢分道,有利于进一步缩短强制执行周期,加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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