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在进行路政施工前
(资料图片)
要先取得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但总有些施工单位贪图方便
没有许可证就敢直接占道
导致行人、车辆“无路可走”
前不久
有市民投诉
龙岗区沙荷路人行道被违规占道挖掘
接到投诉后
执法人员火速进行处理
擅自破坏人行道
执法人员抽丝剥茧找幕后“黑手”
近日,有市民拨打12328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投诉,称龙岗区沙荷路武深高速出口处附近的人行道被违规占道挖掘。
接到投诉后,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沙荷路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场地是一个停车场。
经现场勘验,停车场门口的人行道被占用毁坏的面积近24平方米。
停车场现场看管人员:为了方便车辆进出,老板就让我把人行道铺上水泥。
当执法人员询问该处是否取得占用挖掘人行道的许可文件时,看管人员则表示不知情,也联系不到自己的老板。
为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关联性,执法人员前往该块空地所在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便确认该地的产权及使用权流转情况。
然而,由于负责管理合同的工作人员当时不在公司,执法人员无法查看相关资料。
随后,执法人员现场用无人机拍照取证,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勘察取证,发现该片区有多处经营性停车场。
这时,执法人员转念一想,这个停车场或许跟附近的停车场是同行或是邻居,可能会了解相关情况。
于是,执法人员调整调查方向,对附近的停车场进行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附近的停车场工作人员反馈道——这应该是深圳市高某有限公司从村里租的地,这家公司又租给马姓老板停放工程车辆。
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随即前往深圳市高某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承认他们是该场地的承租方,不过他们已经将该场地转租给马某,并向执法人员提供了相关的租赁合同、转租合同。
几日后,停车场实际承租方马某前来龙岗大队配合补充调查,并出示了他与深圳高某有限公司的场地租赁合同。
他承认为了方便自己的车辆进出,所以才毁坏了人行道、铺设了水泥。
对此,执法人员向马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提醒马某,如需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临时路口,应当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处理结果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马某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5万元罚款,并责令马某将人行道恢复原状。
同时,执法人员将该情况反馈给道路养护部门,以便及时监督跟进。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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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施工始终需要遵循“三要素”
最大程度降低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施工前,取得许可合法施工
施工时,做好安全围挡规范施工
施工后,及时恢复做好善后工作
市民如有发现违法违规占挖道路施工
或不按规定范围设置围挡施工的
请拨打1232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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