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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成立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8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成立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覃伟中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敏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市统计局局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网格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34个部门和单位的分管局(委、办)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通知》的印发,为全市开展五经普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办公室内设工作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督促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抓紧成立相应机构,为全市全面推进五经普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详情:https://tjj.sz.gov.cn/zw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0667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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