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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包揽”3项违法

陵水交警严惩

本报讯(记者麦文耀)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套牌车和准驾不符的严重违法行为。

4月15日20时许,陵水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在海榆东线268公里80米处设卡开展夜查,执勤民警对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开展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白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白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驾驶人白某的驾驶证为C1驾驶证,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属准驾车型不符,且白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还套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陵水公安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白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33分,罚款9000元,暂扣驾驶证半年、收缴号牌、暂扣车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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