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身份问题是文学理论的经典话题。西方作者身份理论经历了从作者神圣论、作者中心论到文本中心论的演变过程。作者神圣论最初是由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所提出的古典诗学观点,强调诗人的创作灵感来自神启。经亚里士多德等学者的诠释,这一理论逐渐转向作者中心论。19世纪中叶以前,经历文艺复兴、浪漫主义、启蒙主义及理性主义的社会思潮,强调作者的创作力及作者对文本权威主导力的作者中心论占据上风。20世纪之后,受哲学领域语言学转向及结构主义思潮的催化,作者中心论趋向文本中心论。20世纪60年代,法国思想家的两篇经典论文——罗兰·巴特的《作者之死》与米歇尔·福柯的《什么是作者》宣告了文本中心论的确立。所谓“文本中心论”,即强调作者从文本中离场,读者或批评家取代作者获得文本阐释的权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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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词的出现

相较于西方,中国的作者身份观念史也较为悠久。“作者”一词最早出现在先秦文献中,含义丰富。如《论语·宪问》“作者七人矣”,“作者”指“隐者”;《礼记·乐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作者”指“礼乐制作者”;《荀子·正论篇》“故作者不祥”,“作者”指“始作俑者”;《管子·度地》“有锢病不可作者疾之”,“作者”指“服徭役者”;《韩非子·解老》“作者数摇徙则亡其功”,“作者”指“劳作者”;等等。这一时期,“作者”一词尚未固定,“作”与“者”在构词上属于松散的组合,“作者”尚未表示“著作者”。直至西汉,刘歆《七略》所列书名下出现“作者”一词,“作者”才具有“著述者”的含义,“作者”成为专有名词,而表示“文章写作者”的含义大约出现在东汉时期。

“作者”表示“著述者”的含义出现较晚,先秦时期的“作者”观念,几乎与著述无涉。就文化创制而言,早期中国也经历了神圣的作者观。商周时期,君王往往通过占卜获取上天授予的合法制作行为。这种“作者”观念为儒家所承袭,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者认为,只有圣人、君主才具有“作”的权利。而文化创制含义之外的“作者”含义,几乎不强调神圣感,“作者”表示“劳作者”“服徭役者”等,其身份为下层民众;在一定的语境中还表示“始作俑者”“隐者”等含义。因而,早期中国的作者身份观念较为复杂,具体含义需要根据不同的话语系统确定。

早期中国由于书写材料笨重,以及受史官文化垄断的影响,知识信息的传播以口耳相传为主,因此,社会知识阶层尤其重视言说的作用,并逐渐形成了“立言”的文化传统。早期文本如《战国策》《左传》《论语》等大多以人物发言的对话形式展开,常常以“某某曰”“某某言”“某某告”“某某语”等形式构成篇章的主体。这些言语形式,有的属于日常对话,有的则论述哲思、道理,文辞雅正,不似日常口语,可看作是嵌入文本的具有独立观点的作品。而被置于言辞前的发言者,则相当于作品之作者。他们通过说辞呈现文本内容,不需要亲自参与文本的书写与制作。春秋战国时期,官学下移,诸子百家为宣传师宗学说,纷纷将言说著于竹帛,子书由此兴起。当时,子书仍然承袭官书普遍不署名的特征,但出现了以人名标识著论以区别于他书的现象,这说明那时已具备初步的作者观念。但总体来说,作者身份观念仍然不强,各家论述主要是以拯救时弊为目的,学术、言说仍然是天下之公器。

孟子的作者论

在著述观念、作者身份观念日渐加强的战国中后期,孟子所提出的“知人论世”“以意逆志”学说,是中国最早的作者理论,几乎贯穿整个中国学术史。“知人论世”的含义为诵诗、读书要了解作者的生平际遇,方可得其要领。“以意逆志”的含义为以读者心意去推求作者原旨。这个理论是针对当时士人诵诗普遍存在断章取义的风气提出的。“以意逆志”的方法是阐发言辞背后的意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这种误解的发生。孟子的作者理论强调作者意图是文本诠释的权威,但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文献阅读方式。这种阅读方式给予读者很大的自主权,但是否能够真正诠释出作者的本义,很难有绝对的标准。与西方“作者中心论”和“文本中心论”分别重视作者或读者而忽略一方相比,孟子的作者理论重视作者与读者的对话,这种理论的合理性势必要求作品必须拥有确定的作者才能实现。这也表明在战国中后期,士人阶层已普遍具备作者身份观念。

孟子的作者理论强调著述必须坐实作者,对汉以后的作者身份观念及研究方法具有深远的影响。东汉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将图书分为六大类,每类先列书名,再列卷数,次之考其作者。知作者者,则列其姓名;不知者,则曰不详。有以作者姓氏命名书名者,也有于注释中考证作者姓名者。从刘歆到班固的书籍编目,已确立了以“作者系书”的编目模式。但汉代书志目录中并未坐实作者与文本的对应关系,注释中只是考证可能的作者。司马迁、王充等论及先秦文献,则出现了作者与作品一对一的确定关系,这显然与先秦时代作品不成于一人之手的复杂的成书过程不相契合。隋唐以后,对古书求其确定作者,几乎成了学者的惯例。《隋书·经籍志》收录先秦子书,必于书名之下,著录作者及其著作方式。对此,余嘉锡在《古书通例》中曾批评《隋书·经籍志》著录不合于古书体例。

中国辨伪学的基础

从孟子、司马迁、刘歆、班固、王充到《隋书·经籍志》,所呈现的先秦子书落实具体作者的现象,表明中国学者的作者身份观念逐渐根深蒂固,这既加固了文本作者论的学理根基,同时也奠定了中国辨伪学的基础。唐宋以后,学者们特别关注先秦书籍的真伪性,从唐代的刘知己、赵匡、陆淳、韩愈到宋代的欧阳修、司马光、苏辙等,再到明清时期的宋濂、龚自珍、魏源、康有为等均参与了对先秦子书真伪的探讨。追究文本内容与作者信息的抵牾之处成为古书辨伪的方式之一。胡应麟的《四部正讹》、梁启超的《古书真伪及其年代》、张心澂的《伪书通考》三部著作均总结了古书“作伪”的方法,其中提及作者“作伪”的方式大致包括误题作者、无作者而妄加、妄加托名作者三类。现如今中国古典文献学教材如张三夕《中国古典文献学》、赵振铎《古代文献知识》等都涉及“伪书”概念的定义。“作者—作品”模式也成为文史相关专业固定化的研究模式。一部作品没有作者或作者信息不真实似乎会引起恐慌,关于《金瓶梅》《红楼梦》《西游记》等经典作品作者身份问题的研究,成为当代学者们关注的重要问题。这也导致“作者—作品”模式成为文史相关专业固定化的研究模式。目前诸多《中国文学史》教材的写作路数,基本遵循“作者—作品”的模式。阮忠在《中国文学史撰述的再审视与思考》一文中说:“文学史撰述的指导原则,在我看来还是孟子的‘知人论世’说。”

可以说,孟子的“知人论世”“以意逆志”说,奠定了中国诠释史、阅读史和辨伪学史的理论基础。但继孟子之后,中国并没有像西方那样形成系统的作者理论,所呈现的多是对孟子作者理论的实践。究其原因,一方面,以版本、目录、校勘、文本阐释为主导的中国传统学术,尤其重视文本的内容和流传,作者身份只是辅助文本研究的途径,这导致学者对依附于文本而存在的作者身份缺乏理论性认知;另一方面,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中,中国古代没有像西方那样出现一系列促进作者理论产生的社会思潮,导致作者身份构建缺少相应的理论土壤。然而,作者身份问题研究的推进之于中国传统学术的演进却至关重要。中国目录学强调“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作者身份在文本生成、学术史演进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因而,忽略作者身份问题的专门研究,是中国传统学术史的一大缺失。将作者身份问题摆上研究的台面,对作者概念、作者功能、作者观念等问题进行专门探讨,必然能进一步推动中国传统学术史研究的发展和完善。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

关键词: 知人论世 中国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