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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丹寨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起农民工因工伤索要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人属丹寨县龙泉镇某村民,2023年6月8日到东弘建设公司承包的丹察县龙泉镇老师范外墙粉刷做工,次日早上八点,务工时因被电击,导致左手中指受伤,在丹寨县人民医院住院5天后出院回家疗养。半个多月来申请人经多次与该公司协商无果后走进了丹寨县法律援助中心。

丹寨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及值班律师经过与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多次耐心细致的交涉、沟通、以案释法后,用工单位同意一次性工伤赔偿人民币1783.5元,值班律师立即拟定赔偿协议,双方于2023年7月5日在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一次性赔偿协议,并当场给付工伤赔偿费。此案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丹寨县法援中心坚持方便群众、热情服务、调解优先,是践行“法援惠民生 为农民工维权”法治教育普及行动的创新方式,是执法司法服务为民的实际行动,以法服人、以情动人,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获双方当事人点赞。

供稿 丹寨县司法局 吴慧 

一审 敖乃霞

二审 石开恒

三审 陈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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