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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蒋乐乐 陆承焕

“经合议庭评议,对本案判决如下……” 8月8日下午,随着法槌清脆落下,一场在浙江省东阳市三单乡“共享法庭”进行的刑事案件庭审画上句号,涉案的1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在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一行驱车近百里,来到山地森林资源丰富,辖区内栖息着斑鸠、黄麂、画眉鸟等各类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三单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虞某某等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据悉,2017年底至2019年间,高某等人用自制的气枪多次非法狩猎,共猎得国家“三有”野生动物20余只。

这也是东阳法院首次在乡村“共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刑事案件,并将庭审全过程同步向其他镇乡街道转播,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提升乡民的生态保护意识,本次庭审特地邀请周边村庄的20余名干部群众前来旁听。庭审结束后,除了对各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外,合议庭还对旁听的村干部和村民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警示大家要依法依规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悉心呵护生态环境。“要不是今天听了这场庭审,我还真不知道平时常见的动物竟是不能捕猎的野生动物。我得尽快回去告知亲戚朋友,让他们都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拒绝参加一切与野生动物狩猎、交易等有关的活动。” 旁听群众朱某说。

“这是一场意义深刻的庭审。被告人在野生动物的‘大本营’接受审判,对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作出忏悔,我想这对他们而言是一次难忘的经历,今后将时刻警醒自己‘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庭审结束后,法官说,接下来,东阳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案释法增强社会各界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司法之力守护东阳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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