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持续推进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各项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用地、住房办证慢、办证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破解。按照现行的交地、交房与登记办证办理流程模式,交地后要履行地籍调查程序才能登记发证,购房群众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后很长时间交不了证,有的楼盘甚至因为项目违规建设或烂尾等多种原因无法综合验收,更是迟迟办不下证来,交地、交房与登记办证未能同步办理,影响企业办理开工、融资贷款,影响购房群众落户、子女入学或交易房产,导致群众信访舆情不断发生。

对此,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的指导意见》,助力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避免出现新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

指导意见明确,“交地即交证”改革适用于土地交付时已完成地籍调查,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新供地项目。“交房即交证”改革适用于房屋交付时已完成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或联合验收,缴清相关税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申请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

2022年底,河北全省“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取得初步进展,各设区市和不少于80%的县(市、区)实现“交地即交证”首证颁发;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2023年底,各地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各县(市、区)不少于50%以上新供地项目实现“交地即交证”,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2024年底,全省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新供地项目和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常态化。

关键词: 河北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 新建商品房实现常态化 房地产开发企业 交房登记办证办理流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