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贵州省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晴隆县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出,对2022年~2024年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按缴纳契税补贴同等金额政府消费券,消费券可定向用于县城内入规入统的装修、家居建材、家具、家电等消费支出。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所购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2000元/套发放政府消费券,消费券可定向用于本县城内入规入统的装修、家居建材、家具、家电等消费支出。

细则明确,要强化风险处置和管控,加快问题楼盘化解。对历史遗留产权办证问题,可经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认定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产权清晰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办理。对延期交房问题,要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筹措建设工程款和验收办证费用,启动项目复工建设并明确房屋交付时间。加强府院联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有关要求,保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盘活企业剩余资产,保障项目继续推进建设,维护购房群众利益。

同时,要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让农民有钱买房。研究开发适合农民工购买的信贷产品,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

关键词: 贵州晴隆县出台细则 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发展 商品房预售资金 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 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