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补充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5月26日。
补充措施为自8月12日起,凡购买吴忠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商品住房的(不含二手房、别墅、商铺、车位、储藏间、工业厂房等),并于2023年5月26日前缴清房款且签订网签合同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由吴忠市财政局按其所缴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如购房人及同一居民家庭任一成员退房的,要退还享受的相应补贴。
实行先提后贷,“一人贷、全家还”。通过公积金贷款放宽区域、缴存范围限制,吸引外来人口来吴落户、稳定就业。同时小微企业在职职工和个体经营户中缴纳社保的人员可缴存公积金,通过放宽公积金缴纳人群,进一步拓宽公积金购房贷款范围。吴忠市缴存职工在吴忠市区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子女及双方父母均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新出让的商住用地可按照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一步降低开发商拿地门槛,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市场信心,在楼市的供应端进行调整,确保商品住宅供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