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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8月3日讯(晶报记者 李海若)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收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关于司法建议书的复函》《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美术作品价值认定司法建议书意见的复函》,感谢深圳法院就美术作品价值认定等问题提出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由龙岗法院具体提出,缘于对一批美术作品被烧毁巨额侵权赔偿系列案的审理。该系列案一审判决后,部分原告、被告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了解,我国目前尚无有关美术作品价值认定的法律法规,美术作品价值评估也无统一明确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亦无法定或官方指定的评估鉴定专业机构,国内法院此前亦无同类民事赔偿诉讼案例可资参照。在审理2019年一起美术作品被焚毁案件的过程中,为了合理评估被毁美术作品的价值,龙岗法院法官向翔积极寻求专业机构支持与帮助。
案件审结后,龙岗法院认为有必要在该系列案的基础上,依法履行司法建议职责,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重要作用,积极促进有关单位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此类矛盾纠纷再次发生,遂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文化和旅游部、广东省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发出《司法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制订美术作品价值认证、价格认定、评估鉴定等方面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推动行业协会开展相关机构资质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