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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2月12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魏羽辰)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资助操作规程》(下称《规程》),为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现代农业(渔业类)、农业高新技术(渔业类)、农业产业化(渔业类)、远洋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渔业类)等项目的资助活动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随着深圳渔业不断升级,市民“菜篮子”逐渐充实。《规程》提到,鼓励企业回运自捕海产品。对进入我市的远洋自捕海产品,由专项资金提供一定的运输费用资助,最高空运冰鲜金枪鱼给予每吨资助12000元。

此外,深圳鼓励企业建设远洋渔业基地和冷链物流项目,对在深注册的远洋渔业企业在我市投资建设海产品加工厂及配套专用冷库、超低温冷库,项目竣工决算后,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按总投资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限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经农业农村部认定并给予资助的远洋渔业基地(含境外),专项资金按国家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限额不超过2000万元,帮助远洋渔业深耕远海,拓展海上牧场。

关键词: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