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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4月6日讯(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为保障母婴权益,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被列为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重点工程、纳入2022年全省妇女儿童民生实事和广东儿童友好城市评价体系。记者了解到,广东全省已建成母婴室9492间,仅2022年便新改扩建1175间,在广州、深圳、珠海、韶关、中山等多个地市实现重点公共场所全覆盖。
出台系列政策:明确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标准
母婴室是为孕期和哺乳期女性、婴幼儿及其护理者专门设置的,用于哺乳、集乳、护理和休憩的场所。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是公共服务理念人性化的彰显,更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广州率先在全国出台首部母乳喂养地方性法规;深圳率先在全国将“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备率”纳入妇女发展规划指标体系,并成立专项工作组;东莞连续三年将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和城市体检指标;中山市镇两级财政投入近1100万用于母婴室建设。
2021年,广东出台全国首个母婴室安全标准规范《母婴室安全技术规范》,在母婴室环境质量、卫生、配套用品、安全标识等方面明确建设标准。2022年,广东省卫健委等14部门转发国家《关于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广东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应遵循“实用、共享、便民”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目前,广东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标准分为A类舒适型母婴室、B类标准型母婴室、C类基础型母婴室,在公共交通枢纽、商业文体服务场所、政务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旅游景区场所等皆可见其身影。小小母婴室,科学设置哺乳区、操作区、休息区、科普宣传区等区域,贴心配备哺乳专用椅、尿布台、洗手台、饮水机等设施用品,打造一处私密、安全、舒适、便捷、温馨的休息哺乳空间,为母婴出行出游护航,彰显城市温度。
健全运行机制: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管理
为确保母婴室良好运作和日常维护,各地建章立制并强化监管。广州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母婴室日常监管维护评估,把母婴室监管评估项目作为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圳建立由企事业单位、商业大楼、园区、工会组织等共建设,母婴室管理工作者、母婴室专家、社会监督员、儿童、公众等齐监管的“社会共建模式”。
中山专门培训母婴室管理员,发出文明使用母婴室8条温馨提示,定期开展实地督导,评选最受欢迎母婴室。东莞、江门、肇庆、清远等地打造一批公共场所母婴室示范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母婴室建设。汕头建成粤东首个多功能大型母婴中心,配备多间智能哺乳室、婴儿护理台,设有亲子阅读区、婴儿床等。
为进一步提高母婴室的知晓率、提升母婴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韶关、惠州、茂名等地通过制作母乳保温袋、文件袋等宣传品以及印发宣传册、投放公益广告等方式,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优生优育、预防接种等健康知识宣教。广州在“穗好办”APP推出一键查找“母婴室”服务功能,深圳、中山推出母婴室地图,方便使用者一键搜索、查看、导航。
据悉,多地结合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打造一批多元化、多功能的母婴室。佛山部分县区已投入使用户外母婴驿站,配置智能扫码进入、外围智能监控、室内水电智能管控等功能。深圳、东莞等地还将推广移动母婴室,应用于更多特殊空间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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