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建数优化调整深圳2023版交通设施城市规划标准实施

深圳新闻网2023年6月13日讯(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秦绮蔚)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局部修订条款(第6章交通设施)公告,即日起对部分交通设施实施优化后的新规划标准,包括增加保障房、学校、医院、产业用地等的配建车位,明确轨道站点布局应45分钟/60分钟快速通达,电动单车、新能源汽车提高充电设施配建比等。

新版《深标》自2023年6月起施行


(资料图)

本次《深标》调整,根据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要求和深圳的重要定位,基于2014年版本,对其中第6章“交通设施”的规划标准,着重进行修订完善,涉及轨道交通及枢纽、步行及自行车、机动车停车场(库)等设施,增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物流场站设施的规划标准,优化地面公共交通、道路交通等内容。

新版《深标》近期已完成报批,并经深圳市政府备案同意,于2023年6月2日起公布施行,原2014版《深标》相关章节和条款同时废止。

目前,深圳既有规划交通设施用地,占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比例已高达约30%,城市正常运转的各类生产生活用地需求亦面临挑战。因此,本次优化调整积极引导从规模增长转向空间资源优化分配,涉及产业物流、公共交通、居住配套等重点民生设施,社会关注度高,经济发展和百姓福祉影响面大。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题组织宣讲会,帮助行业单位和管理单位全面、准确理解条款修订内容。

轨道站点布局明确45分钟/60分钟快速通达

新版《深标》,持续提升深圳轨道交通及枢纽能级,构建湾区互联互通、高效通达的城市网络。

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全线平均站间距不宜小于5公里,力争实现深圳都市核心区(福田、罗湖、南山、前海)与粤港澳大湾区主要城市中心(广州、东莞、惠州、珠海、中山)60分钟通达,与临深核心节点(滨海湾、松山湖、惠阳-大亚湾等)、重要节点(塘厦、凤岗等)45分钟通达的规划时间目标。

市域快线,应科学控制设站数量,保证实现深圳都市核心区与外围市级功能中心(龙岗、坪山、龙华、光明、宝安北)45分钟快速通达,实现与临深核心节点、重要节点60分钟快速通达。

鼓励开展轨道交通枢纽和周边用地的站城一体化开发、地上地下综合立体开发设计,打造多元复合、集约高效的立体枢纽。都市核心区、市级功能中心、城市功能节点、规划重点地区等的轨道交通宜采用地下敷设方式,中低运能轨道交通以地面或高架敷设方式为主。增加车站与公交、自行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明确车站自动扶梯、垂直电梯的设置要求。车厢站席适当提高舒适度,密度宜采用4-5人/平方米。

道路从规模增长转向空间资源优化分配

新版《深标》,提出“一般情况下,普通性主干路、次干路宽度宜采用指标区间较低值”,积极引导道路从规模增长转向空间资源优化分配,进一步提升公交、慢行系统的安全便捷、舒适多样、高效舒心,提前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等形成无障碍通行环境。

慢行系统方面,规定除快速路主路外,新建及改扩建的各级城市道路均应设置自行车道,尽可能避免与人行道共板设置。自行车道宽度与机动车道、人行道物理分隔设置时,不应小于2.5米,与机动车道划线分隔时,不应小于1.5米。各类建筑应配建永久性的自行车停车场,并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适当提高各类住房建筑物的自行车停车位配建指标,应设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20%的电动自行车充电位。

为推动绿色发展,支撑和引导新能源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重点涉及充电设施规划原则、设施类型、配建指标和公共充电站四部分内容,包括:要求交通市政设施的所有停车场(位),均应满足新能源车辆充电条件。按照2025年全市新能源小汽车规模约占机动车保有量20%-25%的目标,规划各类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的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30%,并100%预留安装条件。配建公共充电站宜采用地面形式,并尽量结合商业和休闲公共设施布设,提升充电体验。

各类建筑配建停车位标准优化调整

按照“住有宜居”标准,新版《深标》对深圳各类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停车位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

机动车方面,主要依据户型大小配建停车位,户型越大、拥车水平越高、车位配建标准越高。如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配建0.4-0.6车位/户,60平方米≤建筑面积<90平方米 配建0.8-1.0车位/户,90平方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配建1.0-1.2车位/户,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配建1.2-1.5车位/户。宿舍为0.4-0.6车位/100平方米 建筑面积。为适应未来居民拥车水平,适度提高60-90平方米 户型住房的停车位配建标准下限,提高宿舍停车位配建标准,取消轨道车站周边居住项目停车位标准的折减要求,并动态作适时调整。

在历版标准不断提高公园、医院、学校、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基础上,本次修订,对二类区、三类区的医院停车指标适度放宽,改为下限指标;适度提高学校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参考办公停车指标的制定思路,细化形成不同分区标准;建议新改扩建学校因地制宜地在学校用地范围内设置学生接送临时车位。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仍是深圳城市交通发展的主要方向。因此轨道车站500米范围内的商业办公类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宜取低限。落实“以人为本”发展理念,规定所有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明确各类停车场的无障碍停车位设置要求。

为支持深圳创新产业发展,本次修订适度提高新型产业用地的停车位配建标准。为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瓶颈,《深圳市物流配送站规划配建指引》正在组织开展编制。规划物流转运中心用地面积宜为3万-5万平方米/个,设置货车停车、充电及相关必要的办公生活等配套作业区域。物流配送站宜采取建筑附属配建方式,同步规划设置货车装卸作业车位、电动自行车泊位及充/换电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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