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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城市信用治理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也是备受学界关注的前沿领域。12月3日,由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等单位主办的“城市信用治理与价值共创:理论、方法与实践”研讨会在线举行,参会专家学者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分享了城市信用治理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
深化理论研究
“信用”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信与仁、义、礼、智一起被视作儒家“五常”,在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西方社会也历来重视信用文化,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曾提出,“与其说效用、仁慈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还不如说信用、诚信、正义是这种基础”。然而,早期中西方的信用思想大多是较为零散的论述,未形成理论体系。北京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沈体雁认为,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发展,为现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信息经济学与信息不对称理论、博弈论与演化博弈、新制度经济学与交易成本理论构成了现代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
信用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如何将信用相关的理论基础、制度规范、技术工具与城市发展治理相结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是值得深入探索的时代命题。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余刚看来,城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有利于打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渠道,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有利于强化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有利于提升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近年来,各地方、各城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有很多值得采纳的创新实践,城市信用治理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方兴未艾。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副所长句华认为,城市信用治理是推动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社会各界对于组织机构的公信力水平和个人信用评级也有了更高期待。因此,要充分发挥中国传统信用文化优势,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探索构建城市信用治理的中国方案。
总结实践经验
2017年,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将杭州市、南京市、厦门市、成都市等12个城市确定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城市的落地生根。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副主任类延村表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先行先试为相关信用体制在全国的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良好范例。但在此过程中,也暴露出信用立法不够完善、信用管理机制纷繁不一、信用信息流动向度单一、惩戒措施存在侵蚀信用权益风险、治理手段偏重外在控制等问题。为优化城市信用治理,类延村建议,推进信用法治建设,注重信用立法与信用权利维护的双重推动;完善信用治理模式,形成多主体联动的信用治理格局;厘定信用治理的基本维度,促进价值诚信与工具诚信的平衡。
为加快推进我国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沈体雁结合国际经验提出,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领域信用制度体系,为全国一体化信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搭建全国性行业级城市管理信用智慧平台,为全国一体化信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城市管理信用体系队伍建设,为全国一体化城市信用治理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开展城市管理信用试点工作,为建设全国一体化城市管理信用体系提供经验。
在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毅看来,区块链技术为发展中国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了重要机遇。在区块链技术驱动下,发达国家完成了从人际信用到制度信用再到系统信用的演进;而发展中国家则直接实现了从人际信用到系统信用的跨越式发展。沈体雁呼吁学界同仁共同努力,抓住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带来的重大机遇,持续开展城市信用治理方面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推动我国城市信用治理研究迈上新台阶,为实现我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