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出台以来,消费金融公司阵营稳步扩容,其中,银行系已占据了“半壁江山”,且扩张步伐还在加快。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入局,具备资金优势、风控运营优势的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将延续强者愈强的地位,但从此前开业运营的公司发展情况来看,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在场景搭建、科技技术等层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筹备多年,宁波银行布局消费金融公司即将圆梦。12月27日,中国华融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当日与受让方宁波银行签订《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合同》,拟向对方转让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出售,股权转让的最终受让价格约10.91亿元。

随后不久,宁波银行也宣布,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以10.91亿元受让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股权受让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

消费金融公司是开展全国性消费金融业务的专业持牌机构,宁波银行已为此努力了多年。2018年6月,宁波银行就曾与宁波富邦家具有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出资协议》,计划共同发起设立永赢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不过,2020年3月,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2019年末,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参股永赢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未获得银保监会批准。

但宁波银行没有放弃,2020年5月曾公开表示,公司正在积极争取筹建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今年6月,该行表示,拟投资不超过50亿元,以股权投资方式,入股一家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消金公司等,入股比例不低于51%。彼时已有市场消息透露,投资标的就是华融消费金融。

而华融消费金融股权转让最早可追溯至今年8月2日,彼时中国华融宣布,拟将持有的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对外公开转让,共计6.30亿股。3个月后,华融消费金融的股权转让项目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底价为7.27亿元。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本次股权最终受让价格呈现溢价。对此,12月28日,中国华融回复北京商报记者称,本次股权转让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价,溢价代表了市场对华融消费金融前期经营发展成效及其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也体现了对消费金融的未来发展空间充满信心。

自2009年《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出台以来,消费金融公司持续扩容。北京商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共有30家消费金融公司,而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数量达19家。已成立的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中,区域性城商行占据主导,数量共计14家。

除已设立的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外,包括苏州农商行、上海农商行、江阴农商行等农商行也相继传出筹建消费金融公司的消息。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致电上述银行询问筹备进展,江阴农商行表示暂时没有新的进展,有动态会及时对外公布;苏州农商行表示咨询相关业务部门后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得到回应。

在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看来,消费金融牌照受区域性银行青睐,一是因为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对应的零售业务能够与银行自身业务形成协同互补,对银行自身发展大零售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因为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具有全国展业资质,相较区域性银行自身的地区地位更具优势,能够为区域性银行,尤其是头部区域性银行的扩张发挥重要作用。

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孙扬认为,区域银行属于地方法人银行,展业受到监管的限制,消费金融公司则可以全国展业,这是一个非常大的优势,这也是很多城商行、农商行积极申请消费金融公司的原因。

从已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看来,目前主要分为三大派系,银行系、产业系和互联网巨头系。苏筱芮分析指出,产业系可以发挥自身在线下渠道的传统优势,通过切入场景消费做大规模;互联网巨头则可以利用自身的流量优势,为消费金融公司的获客带来渠道帮助。而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具备资金优势与金融从业的风控运营优势,未来仍将延续强者愈强的地位,在各方资本中拔得头筹,但银行缺乏相应场景,一些中小银行流量方面存在劣势。

孙扬也表示,相比产业链和互联网巨头,银行系的消费金融公司对监管政策的理解更为深刻、透彻,同时依托银行其资金供给也会比较充裕。但传统银行区域、线下的经营模式与消费金融公司全国、线上经营模式的差异性以及人才的缺乏,仍是部分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记者宋亦桐李海颜)

关键词: 银行系 银行系消金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宁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