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开发企业、广大市民对此极大关注。2021年我市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房地产市场完成了阶段性调控目标。当前,根据“因城施策”的要求,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需求,从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对部分政策进行优化完善。现对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问中心城市住房限购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为满足购房者刚需和改善的合理住房需求,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再有连续缴纳社保时限的要求。
问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方面会有什么调整?
答:为进一步加快房源投入到市场,在中心城市范围内,对分期申请预售的住宅项目,单次申领预售建筑面积从不少于3万平方米调整为不少于2万平方米(尾期除外),同时调整“申领预售批次不超过4次”的申领限制。
问对做地出地的措施有什么?
答:全市出地主体要把握好出让节奏,成熟一宗供应一宗。对每一宗地进行分析研判,“一地一策”提出出让方案,实现住宅用地精准调控。降低土地出让起始价和地价上限,增加项目利润空间,提高项目品质。
问对于提升住房品质有什么措施?
答:我市已颁布出台《湖州市提升住宅建筑品质设计规定》,对于连廊入户、车位尺寸、住宅层高、公共部位装修、隔音降噪等方面均做了具体规定,2022年4月1日后出让的住宅项目按本规定执行。
问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市公积金中心已经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加大了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了首套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和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增加了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可贷额度,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