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12条措施,切实帮扶企业纾困,落实惠民、惠企措施,更好满足群众合理购房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采取降低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落实首套住房最低20%首付比例等措施,引导房贷利率下行,切实满足居民的刚性及改善性购房需求;针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偿还按揭贷款的困难群体,及时灵活调整个人还款计划。支持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先提后贷,准许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持续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20%首付款比例政策。二次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至30%。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金融机构落实国家信贷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贷款额度,加大对优质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切实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需求。推动项目平稳交付,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进度,导致延期交房,可视情况给予交房期限适当顺延,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于新供应土地项目,采取合并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精简审批流程,在临设临建、销售中心建设等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制。规划设计方案已审定的项目,可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分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准许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先申请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同步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的,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及房地产企业承诺书,相关部门可容缺办理规划、施工及其它审批手续。

按照供需平衡原则,科学编制供地计划,调整供地节奏,有序出让、压茬供应。支持高品质、改善型住宅小区建设。对热点区域、重点地块,采取“竞地价与竞品质相结合”的拍卖方式出让土地,有效提升住宅品质,推动住宅产品升级换代。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让广大群众“有房住”“住好房”。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新出让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可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新出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一个月内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

同时,实行购房入学政策。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凡在市主城区购房(包括期房)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可在所居住的小区公办幼儿园入园。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凡在市主城区购房(包括期房)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可在所在学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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