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完善,有效期5年。

调整后,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关键词: 合肥发布公积金新政 贷款额度上调至6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最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