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据南宁发布消息,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控高保低”政策,维护和保障职工的权益,管理中心近日制定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经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1810元,个人月缴存额上限3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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