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获悉,通知表示,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一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二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符合揭阳市贷款相关规定的,一人最高可贷30万元,二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最高可贷45万元。

同日,揭阳市发布的《关于调整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显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职工,购买二手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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