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湖北省黄冈市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黄冈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以下简称为“补救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补充措施明确,进一步优化购房补贴政策,在黄冈市区购买普通商品房(含二手房),给予购房补贴。一是实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二孩家庭购房补贴5000元,三孩家庭购房补贴1万元。
二是实行人才购房补贴。当年新引进人才(签订合同、落户黄冈城区),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6万元;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一次性补贴4万元;全日制大专、高级工一次性补贴2万元。
三是实行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购房补贴,农民进城购房一次性补贴1万元(落户黄冈城区)。在市区实行的所有购房补贴中,除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外,其他补贴政策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按市区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在黄冈市区域内购买改善性住房再次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组织购房团购活动,对20人以上的团购,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个人总房款3%的优惠。
自愿缴存人员一次性缴交6个月住房公积金,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有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可将贷款余额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父母为子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办理“先取后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