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契税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优惠政策暂定执行到2022年11月5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提到,凡在大余县县域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由县财政给予契税补贴。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购买非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凡在大余县县域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在依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因购房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已领取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时,应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退还领取的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

对购买10套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兴办社区养老服务、旅游民宿、创客空间、红色文化研学、住房租赁等新兴产业的,在执行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的同时,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并允许开发企业实际销售价格突破预售备案价格浮动底线。

对经县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在执行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的同时,根据学历层次(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博士以上)由县财政分别给予4.8万元、6.4万元、8万元、9.6万元的奖励。具体实施细则由大余县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大余县住房和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制定。

关键词: 江西大余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契税补贴 购房补贴政策暂定执行 房屋权属登记 契税补贴 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