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邢台市桥东区苏家屯村苏振山家中发现祖上留下来的清代官契多张。这些官契保存完好,时间包括清代同治、光绪、宣统年间。其中年代最久远的为同治二年所立,距今已有156年历史。

其中一张同治年间的官契编号为“邢字第壹千拾贰号”,立于同治二年二月初三日,用毛笔在麻纸上书写而成。契约中记载了立卖人苏铎因无钱使用,将苏家屯村东四块地共计7亩5分3厘,以105千文卖于苏庆云名下为业。官契清楚标明了所卖田地四至边界,各段的尺寸。左下角官契中还分别有“同中人”苏廷赞、“立卖契人”苏铎、“同地人”王贵的名字,在钱款数和立契日处盖有红色篆刻印章两枚。

河北省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处长李恩玮说,官契是民间典卖房产、田产时双方订立的法律文书。一般是记录当时土地买卖和宅基地等情况。未向官府纳税前的地契称为“白契”,经官府验契并纳税后称为“红契”,也叫“官契”,是政府或法律认可的产权凭证。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完税后由政府在契尾加盖印章,相当于官府颁发的财产所有权证。

李恩玮说,这些收藏完整的一系列地契,对于研究朝代兴衰、家族发展、房产土地交易和管理政策等都有一定的价值。(记者白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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