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
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行政复议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在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信访大厅的行政复议收案室将于2022年3月4日起暂时关闭,暂停接待当事人、代理人前往办理行政复议相关事宜,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补充、补正等材料(请务必注明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邮寄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机关大楼504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3819752-817。
二、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以书面审理为主,对于确有必要通过当面听取意见、实地调查核实、听证等方式审理,又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进行的案件,依法中止案件审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将采取行政复议专递的方式邮寄送达案件法律文书,请案件当事人、代理人保持电话畅通,及时配合签收。如送达地址发生变更,请及时书面告知我办。
上述相关措施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尚有不明事宜或需要查询、咨询的,请拨打电话沟通:0755-83819752-817。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