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企业:
按照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深圳市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通过港口水路集装箱运输方式实现深港跨境运输货物正常运输,深港跨境运输货源组织专班办公室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深港跨境水路运输指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引导辖区有深港跨境运输需求的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选择水路运输方式。
特此通知。
深港跨境运输货源组织专班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
深港跨境水路运输指引(第一版)
按照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深港跨境运输货源组织专班办公室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深港跨境水路运输指引(第一版)》,切实保障深圳市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通过港口水路集装箱运输方式实现深港跨境运输货物正常运输。
一驳船航线
自2月21日起,在深圳港妈湾(招商港口)、大铲湾、盐田集装箱港区设立水路集散分流点,分别开通直达香港现代货箱码头、香港屯门内河码头、香港国际货柜码头的定时定点驳船航线,重点保障供港生鲜食品、生活用品及生产物资(不含危险货物),同时视情况逐步增加船舶运力或班次,确保满足运输需求。
二运输方案
招商港口(华南)营运中心、大铲湾、盐田国际等3家港口企业已分别制定深港跨境运输水路分流方案,专班对接、专闸进出、专用泊位、专用吊岸。
三操作流程
1.联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洽谈提供拖车上门提货、出口报关、驳船运输、香港配送等服务。
2.联系招商港口(华南)营运中心、大铲湾、盐田国际等港口企业,洽谈提供协调货代、装卸船操作、驳船班次等服务。
四疫情防控
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港口及其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杜绝疫情经港口通道输入风险。
五其他事项
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制定深港跨境货物水路运输支持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货主负担。
(附件1)
(附件2)
部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和物流企业联系方式如下
(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提供,协会联系电话2681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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