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的紧急通知”,将按照“先立项、后补贴”的方式对项目予以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通知中指出,此次专项申报的重点支持领域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用于自测,进一步满足整体疫情防控的多样化检测场景。通过事后资助,“先立项、后补贴”的方式予以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申报的资助对象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物医药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且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非关键的申报材料还可以容缺受理,但须在资金下达前补齐,此外,专项申报项目的投资计算期最早可以追溯至2022年01月01日。
关键词: 新型冠状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