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而兴,目前,深圳正在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海洋成为历久弥新的焦点。今年的深圳两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高海带来了关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提案。他提出,对海洋垃圾开展溯源分析和流动性分析,并利用特区立法权出台海洋洁净条例。

公益组织每年打捞近一吨海洋垃圾

深圳临海而立,拥有114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60.5公里海岸线和51个岛屿。守护这一汪湛蓝海水,已经成为不少人的共识。近年来,有不少志愿者集结在海岸边,自发对海洋垃圾进行清理。

市民“飞舟”是一名潜水教练,他曾多次参与海洋垃圾清理活动。他透露,早在六年前,他参加了大梅沙海洋保护的公益活动,潜入大海中时,他看到了海底的废弃渔网、麻袋等,“看到被渔网缠住而苦苦挣扎的小螃蟹和小鱼时,我大为震撼,下定决心以后有机会都要参与到海洋垃圾清理的公益活动中去。”

高海同样关注海洋生态问题。他在提案中提到,根据潜水爱好者和环保公益组织的水下观察,杨梅坑、大澳湾、南澳海贝湾等处,有较大量垃圾沉积,多为废弃渔网、渔笼、玻璃瓶、麻布袋、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尤以废弃渔网、渔笼占比较高,接近渔排和船码头处生活垃圾沉积较多。近两年,潜爱环保公益组织平均每年组织388人次进行打捞,平均垃圾量为989千克/年,其中渔网、渔笼占比为51%。清理完某些部位后,同一部位仍有增量垃圾产生。

海洋垃圾危害航道安全和人类健康

海洋垃圾的危害巨大。“水底可见珊瑚礁有被拖网拖拽、刮磨而死亡的痕迹,部分珊瑚礁因为垃圾覆盖、纠缠而衰亡,珊瑚礁面积大幅萎缩;许多珍稀、濒危鱼类失去产卵、繁殖的栖居地,部分幼鱼、虾蟹被困在网中,自生自灭,情状惨淡;水中垃圾分解的微塑料、重金属等通过食物链传导到人,对人类自身健康也造成威胁。”高海表示。

据了解,长期以来,受特殊地理位置和台风、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因素的影响,漂浮垃圾随水流从上游或外海漂至深圳海域,并在近岸海域、海岸线附近聚集,还会危害航道安全。

高海认为,目前民间打捞海洋垃圾覆盖面还不够广,其能力、资源、资金有限,难以开展较大规模的普查、溯源分析等任务,亟需政府出手,“只有把底数弄清,才能采取针对性措施和源头管控手段。”

记者了解到,就在去年,为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深圳率先在全国建立并全面实施海漂垃圾常态化清理“环卫”制度。自去年5月启动海漂垃圾常态化清理以来,海事部门在深圳东、西部海域持续组织了海漂垃圾集中清理,共出动船艇84艘次,工作人员342人次,车辆8辆次,打捞海漂垃圾15吨,并于“6·5世界环境日”前夕完成了深圳海域海漂垃圾清理首次全覆盖。

委员建议设“深圳市海底垃圾清洁日”

在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当下,高海认为,为了在落实海洋强国、生态文明战略上做好示范,深圳必须在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上先人一步。他提出,加强海底垃圾处理、设立禁渔区、出台海洋洁净法规是较好的突破口。

高海建议,政府及时出手开展较大规模的普查、溯源分析,摸清底数、安排部门预算,重点搞清总量、分布特点、垃圾种类,开展溯源分析和流动性分析,搭建区域合作协商、共治平台。他提出,设立“深圳市海底垃圾清理日”,让公众充分了解海底垃圾的现状和危害。

鉴于近岸海底垃圾与渔业作业有直接关联,高海还提出划定“近岸禁渔区”。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设有深圳湾禁渔区,范围自深圳湾大桥东侧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渔,禁止一切捕捞和养殖行为。通过实施禁渔和严格监管,深圳湾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常有鱼翔浅底、候鸟驻足的美景。但在拥有广阔海域的东部,暂未设置有这样的禁渔区。相关部门正在征集近海全海域施行禁渔意见。

高海提议,深圳可以用好特区立法权,探索和研究出台“海洋洁净条例” 。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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