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可以先办理失业登记,登记时表明自己有就业服务需求的,街道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主动提供一系列服务,包括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免费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失业人员登记管理
(一)办理失业登记的市民可选择线上全流程办理,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i深圳”APP、“掌上12333”APP、“深圳人社”微信订阅号申办相关业务。
(二)失业登记实施全城通办,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本市任一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失业登记。
暂时没工作
经济压力就来了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
给自己的过渡期托托底
(一)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补助金
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同时,按照人社部3月下发的最新通知,对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发生的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延迟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
(三)申领方式
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并查询失业保险待遇相关业务办理进度:
1.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 );
2.“深圳人社”或“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指引: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请;
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链接:https://si.12333.gov.cn/);
4.“i深圳” APP:社保→个人业务办理→个人业务办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请;
5.“粤省事”小程序:社保医保→失业业务→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领;
6.社保自助服务终端;
7.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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