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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H数字交易所虚拟币诈骗系列案一审宣判,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3年。该系列案共涉及近1500名被害人,被骗金额达2.2亿元。

2018年,陈明峰(化名)认为区块链和虚拟币很火,叫上学计算机的李华林(化名)等人,通过架设在境外的服务器,非法设立H数字交易所平台,并上线运营交易其自编自造的U币,以骗取投资者的资金。U币号称区块链技术下的数字货币,实则为平台非法发行的空气币,没有任何市场价值和对价资本。投资者通过扫描推荐码即可在平台注册账户交易,既可直接将资金转入平台公布的个人银行账户购买U币,也可以先在其他网站购买USDT币(泰达币)等虚拟币,再转入平台兑换U币进行交易。

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的眼球,陈明峰等人通过举办“链商节”等方式,散发具有诱惑性、欺骗性的平台宣传资料,以诱骗投资者多购币、多持币、不卖币和发展下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此案,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3年。(记者 刘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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