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在2019全国两会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近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给出了正式答复,主要集中在补贴、税收优惠、科研等方面。财政部指出,长期执行补贴政策使得部分企业患上“政策依赖症”,中央财政已通过多种途径对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予以支持,当前主要任务是落实好既有政策,“目前不宜另设专项资金”。
■补贴仍在但拒绝依赖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初期,补贴是不可或缺的。但对补贴的过度依赖,不仅使得车企难以应对市场竞争,同时滋生了“骗补”等违法行为。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正在进行中。
对于燃料电池汽车,在今年的两会中,陈虹建议“2019年后购置补贴允许地方配套、2021年后继续予以补贴”。对此,财政部在答复中指出:“考虑到燃料电池汽车成本大、产业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在多次政策调整中均保持补贴力度不变,目前在普遍要求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允许地方继续对氢燃料电池汽车予以补贴。”
也就是说,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普遍退坡的情况下,燃料电池汽车是个例外,依然能获得中央和地方的补贴。以北京为例,自今年6月下旬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而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此外,上海、深圳、武汉、河南、成都等省市均出台相关政策,为燃料电池汽车提供不同比例的地方补贴。
在指出补贴犹存之后,财政部又重点强调了补贴依赖症的问题,指出应当按照既定政策完成补贴退出,同时加强新能源汽车免限行、免摇号、通行权便利等非财税政策引导。可以看出,虽然国家为基础较为薄弱的燃料电池汽车提供补贴,但并不希望产业的目光过多集中在补贴上。
■加氢站支持力度不一
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加氢站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太高。为此陈虹建议,对加氢站建设和加氢费用予以补贴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氢站建设。对此,财政部指出,这一点已体现在现行政策中,中央财政从2014年即开始对地方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奖励,2019年,中央财政根据工信部审核结果,下达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19.2亿元,地方可统筹用于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3月下旬,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建议地方政府由提供车辆购置补贴,转为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
这是继2019年将氢能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后,政府再度明确表态支持包括加氢站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少省市已经有相关政策。宁波市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其中对加氢站的补贴最高达500万元。至于佛山市南海区,对新建固定式加氢站建设最高补贴800万元,补贴力度可谓相当大。
当然,各地区对于加氢站补贴态度不一。以“中国氢经济示范城市”如皋为例,虽然其去年出台了《扶持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但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马金华不久前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希望加氢站建设企业过度依赖政府,政府更多的是起引导作用。
■税收优惠与科研支持颇多
关于陈虹提出的对燃料电池汽车企业予以税收优惠的问题,财政部强调,目前国家已经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多方面提供了优惠。以消费税为例,“我国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已经体现出对燃料电池的税收优惠。”同样,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中,燃料电池汽车同样获益。
另外,对于包括燃料电池汽车在内的汽车产业而言,研发是重中之重。为此陈虹建议设立国家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攻克重点技术难关。而这些,在财政部看来,都是国家已经在进行的工作。
财政部指出,中央财政正在通过多个途径支持科研工作。例如,配合科技部等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活动进行支持;通过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相关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会同科技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进入创新领域,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另外,2016年中央财政调整设立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符合要求的燃料电池汽车项目可按规定申请支持。
至于陈虹提出的专项资金,财政部表示:“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的会议精神,目前不宜另设专项资金。”这也就意味着,至少短期内,中央财政不会专门拿出一大笔钱投给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府更希望通过非财税政策引导,希望企业以及产业界发挥主观能动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近两年国内刮起了氢能热,但在全球范围内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依然很缓慢,需要解决的技术、成本、安全等问题多多,不可一蹴而就,无论是政府还是产业界都需要理智看待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问题。(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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