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是丁玲诞辰115周年纪念日,为了继承和发扬丁玲矢志不渝为人民写作的精神,由湖南省常德市委宣传部主办、常德市丁玲文学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十一届丁玲文学奖评选在北京启动。
丁玲文学奖是以湖南省常德籍著名作家丁玲的名字命名,目前已成功举办十届,共奖励文学专著480部。
按照最新版本的《丁玲文学奖评奖办法》规定,本届丁玲文学奖设成就奖、作品奖、新锐奖三大奖项。成就奖4名,奖励全国范围内在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创作方面有重大成就者;作品奖12名,奖励两年内发表的优秀小说、散文、诗歌和文学评论作品;新锐奖12名,奖励在文坛崭露头角、潜质优秀的45岁以下的新锐创作者。
为确保丁玲文学奖的权威性与公正性,评审委员会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评委名单公开、授奖词公开制度。其中,《文艺报》负责文学评论评奖工作;《人民文学》杂志社负责散文类评奖工作;《诗刊》社负责诗歌类评奖工作;《小说选刊》杂志社负责小说类评奖工作。(记者 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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