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要尊重与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体现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校的办学特色,促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避免通过评价使学校办学目标趋同化。我们要从人才培养、科研、大学社会服务等方面着手优化教育评价。

首先,人才培养应体现人才成长规律,既要关注人才培养评价方面不能量化的部分,关注无法跨类型、跨层次比较的部分,也要关注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显示出效果的部分。

其次,科研评价应尊重创新性工作特征。科研评价的目标是让科研人才潜心科研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服务国家科研强国建设。要保护科研人才的创造热情,肯定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劳动。

最后,大学社会服务评价应尊重不同大学社会服务所侧重的不同行业,体现不同类型大学社会服务的特色与优势,不断强化其学科专业优势,使大学学科本体建设与社会服务形成良性互动。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校长。本报记者 赵徐州/采访整理)

关键词: 教育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