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比”语出《左传·庄公十年》,“(公子偃)自雩门窃出,蒙皋比而先犯之”。晋杜预注:“皋比,虎皮。”唐孔颖达疏:“僖二十八年《传》称‘胥臣蒙马以虎皮’,此云‘蒙皋比而先犯之’,事与彼同。知皋比是虎皮也。”杜注、孔疏皆以“皋比”为“虎皮”,此训久成定论,然何以训作“虎皮”,“虎皮”是否取其本义?至今似仍未有令人信服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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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对“皋比”进行解释的是东汉服虔。《礼记·乐记》“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名之曰建櫜”,服虔引郑玄注“建读为鞬……兵甲之衣曰櫜……鞬櫜,言闭藏兵甲也”,且以“櫜”与“皋”音通,遂认为“皋比”(“虎皮”),指《乐记》之“櫜”,也就是“兵甲之衣”(装载兵器的袋囊)。然“皋”与“皋比”非同,即便“皋”能通为“櫜”,似也不能证明“皋比”即指“兵甲之衣”。

当代学者有从汉语语音学角度,来对“皋比”读为“虎皮”进行论证的。如邓春琴对文献中“虎”的发音进行总结,认为“泽”为楚语“虎”的记音字,而古书中“皋”“泽”音通,所以“皋”可读作“虎”;“皋比”的“比”,湖南方言中读“b”音,而古代楚语流行于今两湖及周边区域,“比”读“b”音当为“皮”的古楚音,认为“皋比”当为楚语“虎皮”的汉语记音字。此意见中,“皋”通为“泽”并无不妥,然“泽”记“虎”音主要据《广雅·释草》“虎兰,泽兰也”,但《广雅》成书偏晚,说服力恐有所欠缺。况且,某一地区之语音历经两千年的演变,能一直保持古读亦非易事。

此外,也有学者从“皋比”训诂义上建构其与“虎皮”之间的联系。如杨本祥根据《广韵》的音韵系统,认为“虎”“皋”音通,“比”通“貔”,“皋比”即“虎貔”,“蒙皋比”就是“蒙虎貔之皮”。这种看法虽与“皋比”即为“虎皮”的传统观点略有差异,但实际上仍受其影响,只是试图从文字通假上寻找更为合理的解释。但是,蒙“虎貔”,似不能径解为“蒙虎、貔之皮”;且《广韵》语音系统主要依据中古音,其与上古音韵亦多有差别。

“皋”,《说文》“从(夲)从白”,夲其声也。西周小盂鼎铭文有“王令赏盂……弓一、矢百、画一、贝胄一”,近人孙诒让谓铭中“”字从夲从虎,小盂鼎以“画一”与“贝胄一”并举,则“”“甲”必属同物;“”声旁从“夲”,为“皋”之初文,义即服虔所谓之“兵甲之衣”。郭沫若受孙说启发,但也提出了不同看法:“画”不是甲衣,而指甲胄之“甲”。学者多从之。后来,李零又对金文中隶为“皋”的几个字进行辨析,认为小盂鼎“”、伯晨鼎“(笔者案:应隶为 )”左边所从声旁为“”而非“夲”,“”与“甲”同属古叶部字,乃“关押”的“押”的本字;、则为“柙”之初文,在铭文中读为“甲”。李说对于“”的解释极富创见,但古文字中“”“夲”二字,未必完全毫无关系。

目前见到的可释为甲胄之“甲”的金文,除西周时期鼎因该字形磨损难以辨清,其余几处写作(小盂鼎)、 (伯晨鼎)、(中山王壶)。可见所从的,或写作夲(伯晨鼎)。笔者以为,、夲最初盖为一字之不同写法,省笔即写作“夲”,这种现象在古文字传写过程中不难见到。如,睪,秦简写作,前一字形下部为幸(),后一字形下部亦省笔写作“夲”,因此,《左传》中“皋比”的“皋”,下半部分的“夲”,或亦为之省写,该字并非《说文》中从白从夲的“皋”字,而与中山王壶之“”相同,读为“甲”。

“皋比”的“比”,当通作“裨”。古书中“比”为帮母脂部,“卑”属帮母支部,两字双声旁转,从“比”与从“卑”的字多有通假现象。如,《诗·大雅·皇矣》“克顺克比,比于文王”,《礼记·乐记》《史记·乐书》引“比”作“俾”。《荀子·不苟》:“天地比”,《庄子·天下》则为“天与地卑”。因此,“比”通为“裨”当没有问题。“裨”《说文》“从衣,卑声”。清朱骏声谓“裨,衣别也”。《礼记·乐记》“裨冕搢笏”,郑玄注“裨冕,衣裨衣而冠冕也”。“裨”即“衣”。“裨”还见于西周铭文。簋云“俘戎兵:盾、矛、戈、弓、箙、矢、裨、冑”,可知“裨”属战争用具,与弓、矢、戈、盾、胄并列,裨、冑连称。小盂鼎曰“赏盂……弓一、矢百、画甲一、贝冑一、金毌(盾)一、肉戈”,簋说“侯厘(甲)胄、毌、戈、弓、矢束”,豦簋也曰“赐甲、胄、干、戈”,甲、胄亦连称,“裨”当与甲相似。伯晨鼎“彤弓、彤矢、旅弓、旅矢、戈、(甲)冑”,这里“甲胄”与弓、戈、矢均指战备用具。中山王壶载“是以身蒙(甲)冑,以诛不顺”,《左传》成公十六年有“以君之灵,间蒙甲冑”,襄公十年《传》说“狄虒弥建大车之轮,而蒙之以甲,以为橹”,几处皆谓“蒙甲(胄)”,由此,“皋比”当读为“甲裨”,即是铠甲之义。“蒙皋比而先犯之”,就指披挂铠甲而充当先锋以击之。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城濮之战,“胥臣蒙马以虎皮,先犯陈蔡”,世谓胥臣用虎皮蒙于马背之上,是借猛虎之威势鼓舞己方士气,并威慑敌人。“虎”在古书中确可用来形容威猛之势,如《尚书·牧誓》“勖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孔安国传“四兽皆猛健,欲使士众法之”,这是说周人效法虎貔猛兽的气势,来对付商人,并未说其假扮虎状来壮大军容。

顾颉刚认为“蒙马以虎皮”乃是“驱兽作战”,与《吕氏春秋·古乐篇》“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左传》定公四年“(楚)王使执燧象以奔吴师”等计谋相类。但服象之说,亦如《五帝德》所记黄帝“教熊、罴、貔、虎、豹,以与赤帝战于阪泉之野”,皆实驱兽攻敌,而不是假其状貌。所以,“蒙马以虎皮”,无论解释成晋军扮成野兽以鼓舞士气先声夺人,还是效驱兽之法而制胜于敌,恐都难以说通。那么,“蒙马以虎皮”,究竟作何解呢?

“皋比”的“皋”,由上可知,当读为甲,甲在西周时其字形从“虎”,作、 等,清人方浚益谓“盖绘为虎形示服猛之义”,十五年趞曹鼎“史趞曹赐弓、矢、虎卢”中的“虎卢”为甲名,“虎”为修饰语,盖取其甲面如虎形之义。可见,西周时铠甲常绘以虎形以示勇猛,小盂鼎称“画”,“画”即“图绘”之义。殷墟侯家庄M1004号大墓发现的古甲,残存有黑、白、红、黄四色的纹饰,说明古人很早就对铠甲进行了精美的装饰,而西周时就以虎纹修饰甲胄。

商周时的甲胄主要有皮甲和青铜甲胄。皮甲在先秦被广泛使用,有人甲和马甲的区分。早期的皮甲,例如殷墟侯家庄所出之甲,由整片皮革制成。《左传》宣公二年云“牛则有皮,犀兕尚多,弃甲则那”,是说牛革、犀革、兕革是制甲之材料;《荀子·议兵》“楚人鲛革、犀兕以为甲,坚如金石”,亦谓以犀、兕之皮做成的甲非常坚固。可见,春秋战国时期,以野兽之皮制为护具用于战争,十分普遍。

因此,周代已经有了绘纹的皮甲,“虎皮”抑或即指绘有虎纹的皮甲。《左传》成公二年载齐晋鞌之战,齐侯为尽快消灭晋军,“不介马而驰之”,“介”甲也,即不给马披甲就战,也成为导致齐军败绩的原因之一。可见,春秋时给马披甲是战前的必要准备,“蒙马以虎皮”,就是为马披挂皮甲作护具的意思。

综上,“皋比”“虎皮”在读音上似无证据表明二者为同一语词,训诂义上则似均可理解为铠甲或护甲。与其将之理解为“老虎之皮”,恐怕不若训作铠甲、护甲更加符合古书和金文的记载。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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