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资产重组整合实施进展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九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
态度,就公司 2022 年度涉及的资产重组整合实施进展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远丰
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100%股权。2022 年 11 月 30 日,森泰
能源 100%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将森泰能源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森泰能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调整,并采取有效的整合
措施,持续加强对森泰能源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权限管理,促进融合发展。森泰能源经营
管理规范良好,与公司的协同效应逐步体现。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森泰能源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整合实施进
展成果良好、符合预期。
(以下无正文)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资产重组整合实施进展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朱桂龙 陈玉罡 曾亚敏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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